邮 编:100006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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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吐鲁矿区红沙梁露天矿改扩建 (200万吨/年调整至300万吨/年) |
甘肃省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 |
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 |
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为甘肃省吐鲁矿区规划项目,规划规模为300万吨/年。矿田面积约6.6平方公里,服务年限为16.2年。共划分2个采区,首采区为1采区。目前项目处于200万吨/年联合试运转阶段。改扩建工程主要包括新增行政生活区场地、扩建外排土场(占地面积增加34.6公顷)、地面运输系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由600吨/小时变更为1000吨/小时)等,取消加油站和油库区。项目总投资19.1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0.12亿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矿田内土地利用类型为裸岩石砾地和其他草地,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戈壁砾幕层。采煤形成的露天采坑、外排土场和地面设施占地等将对局部生态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因地制宜实施生态修复,尽早实现内排,尽量减少原生态扰动。对砾幕层进行剥离,集中存放,用于后续内、外排土场平台覆盖,加强原状地貌恢复。开展生态影响长期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优化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2)水环境:评价范围内无常年性地表水体,无具有供水意义的含水层,无居民水井分布。生活污水、矿坑水等若直接排放将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生活污水依托红沙梁矿井的生活污水处理站,矿坑水依托红沙梁矿井的矿井(坑)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矿坑水及生活污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加强地下水水位、水质的跟踪观测。(3)其它: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扬尘、固废、噪声等,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项目供热依托红沙梁矿井的燃煤锅炉房,对采掘场及外排土场采取抑尘措施,产品煤通过全封闭带式输送机运输,破碎机、转载点设袋式除尘器。剥离物全部运往内、外排土场,生活垃圾交有关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对现有工程环保问题实施整改。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国家能源局以国能综函煤炭〔2023〕23号文件同意以承诺方式实现产能置换,以国能综函煤炭〔2023〕73号文件同意红沙梁露天矿建设规模由200万吨/年调整为300万吨/年。 |
010-65646800 |
2 |
新疆疆纳矿业有限公司新疆淖毛湖矿区兴盛露天煤矿改扩建项目(1400万吨/年)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吾县 |
新疆疆纳矿业有限公司 |
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为新疆淖毛湖矿区规划矿田,矿田面积32.53平方公里,生产能力1400万吨/年,配套建设同等规模选煤厂,剩余服务年限18年。本工程仍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剥离采用单斗-卡车剥离工艺,采煤采用半连续工艺和轮斗全连续工艺。采区划为首采区、二采区、三采区,目前首采区剩余服务年限1.6年,二、三采区正在同时开采。项目为改扩建工程,拟新建选煤厂、封闭式原煤储煤棚、带式输送机栈桥等。工程总投资9.5亿元,环保投资0.41亿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影响: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裸岩石砾地、采矿用地。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戈壁砾幕层。采煤形成的露天采坑、外排土场和地面设施占地等将对局部生态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尽可能减少对生态系统的扰动。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因地制宜实施生态修复,尽早实现内排。对砾幕层进行剥离,集中存放,用于后续内、外排土场平台覆盖,加强原状地貌恢复。开展生态影响长期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优化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2)水环境影响:矿田及周边无居民水井分布,评价范围内无具有供水意义的含水层。生活污水、冲洗废水等若直接排放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冲洗废水通过管道输送至矿坑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3)其他: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扬尘、固废、噪声等,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选煤厂矸石运至内排土场充填采坑。矿坑水处理站煤泥掺入产品煤销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统一运至淖毛湖镇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排土场及时碾压,洒水抑尘;预爆区洒水增湿,大风天气停止采掘、剥离作业。储运采取全封闭等抑尘、降尘措施,生产系统采取喷雾、设置除尘器等措施。不设燃煤锅炉,采用电采暖及空气源热泵供热。对现有工程的环保问题进行整改。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新发改批复〔2022〕94号文件同意核增至1400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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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5646184 |
3 |
万华实业集团山西中强煤化有限公司霍东矿区春山矿井及选煤厂项目(120万吨/年) |
山西省临汾市浮山县 |
山西中强煤化有限公司 |
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为山西晋中煤炭基地霍东矿区规划新建矿井,井田面积14.24平方公里,设计规模120万吨/年,配套建设同等规模选煤厂,服务年限30.5年。采用斜井开拓,综采一次采全高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拟布置工业场地、建设期弃渣场、场外管状带式输送走廊等,并预留2#回风立井场地。工业场地新建主斜井、副斜井、1#回风立井、选煤厂等主体及其辅助工程,原煤仓、精煤仓、中煤仓、矸石仓、矸石周转库、场内输煤栈桥等储运工程,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矸石井下充填系统、危废暂存间等公用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21.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0.45亿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井田土地利用类型以林地、耕地为主。分布有永久基本农田、二级国家级公益林、村庄等。采煤产生的沉陷以裂缝为主,预测不会形成明显沉陷盆地和沉陷积水区。主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生态修复措施,对受轻度影响的耕地及林、草地以自然恢复为主;对受中度影响的耕地,采取土地平整、修筑梯田、土壤培肥等措施。对受中度影响的林、草地采取填充裂缝、人工整地、补植、撒播草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措施。对受影响的公益林进行经济补偿,并加强生态修复和生态跟踪监测。井田内村庄在受开采影响前采取搬迁措施。(2)水环境:井田内分布有汾河三级支流杨村河及其支流孔家河,均为Ⅲ类水体,无水井(泉)分布。矿井水、生活污水若直接排放将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对杨村河及孔家河留设足够保护煤柱,制定地下水水质、水位跟踪监测计划,加强导水裂隙带发育高度观测。新建一座2400立方米/日矿井水处理站,矿井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浓盐水全部回用于矸石充填。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选煤厂煤泥水实现一级闭路循环不外排。(3)其它:项目实施还将产生扬尘、固废、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掘进矸石不出井,洗选矸石经矸石充填系统回填井下;矿井水处理站煤泥脱水后掺入产品煤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一并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原煤、产品煤、矸石采用封闭式仓(库)贮存;筛分破碎、矸石充填系统等安装除尘器;产品煤采用封闭式管状带式输送走廊和铁路专用线外运。不设置燃煤锅炉,供热采用空气源热泵、空压机余热、电加热方式;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以国能综函煤炭〔2022〕93号文件同意以承诺方式实现产能置换;国家能源局以国能发煤炭〔2023〕60号文件予以核准。 |
010-86602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