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污染地块环境监督管理,规范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与以下标准同属污染地块系列环境保护标准:《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4)。本标准规定了建设用地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的内容、程序、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