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07-01 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各类区域铅垂向Z振级标准值(如下),适用于连续发生的稳态振动、冲机振动和无规振动,标准同时配有监测方法。各适用地带在昼间和夜间的标准分别为:特殊住宅区 65,65 ;居民、文教区 70,67 ;混合区、商业中心区 75 ,72 ;工业集中区 75,72 ;交通干线通路两侧 75,72 ;铁路干线两侧 80,80 。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 1007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