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9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落实我部监督“荒漠化防治”的职责要求,改善荒漠化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规范荒漠化区域生态质量评价的技术要求,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荒漠化区域生态质量评价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分级等内容。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