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01 实施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配合GB 18484的贯彻实施,规范焚烧处置设施的性能测试行为,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性能测试所涉及的测试内容、程序及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的性能测试。本标准不适用于水泥窑共处置危险废物设施的性能测试。
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性能测试技术规范(HJ 56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