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
《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方案》)实施以来,各试点地区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大幅提升,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一步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现决定在《试点工作方案》基础上继续开展试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点地区和试点单位要求与《试点工作方案》一致,试点时间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持续推动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充分发挥试点单位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中的主体作用。到2022年,试点单位在试点地区的废铅蓄电池规范回收率力争达到50%左右。
三、推进区域合作,探索以“白名单”方式对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审批实行简化许可。废铅蓄电池运输豁免管理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有关规定执行。
四、强化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信息化监管,试点单位全部纳入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包括uedbet体育建设运行的uedbet体育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和地方uedbet体育门建设运行的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全面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依托uedbet体育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铅蓄电池数据分析”模块开展应用示范。
五、其他拟开展试点工作的省(区、市)应向uedbet体育提交申请。
六、试点地区省级uedbet体育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试点工作方案》和本通知要求,指导督促试点单位推进试点工作,并于2021年12月底前和2022年12月底前分别将当年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送uedbet体育和交通运输部。
uedbet体育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25日
(此件社会公开)